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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绣桃花,缀珍珠 (第3/4页)
刻方才教会她如何坐,如何握笔,手腕如何运劲。 前两张顺朱儿写得还不顺手,许多个红sE的混蛋都成了黑sE的墨团,但写第三张顺朱儿的时候,字开始慢慢见形。 “不可着急,慢慢描之。”安时礼甚是满意,拿起一本书坐在窗边翻阅。 一张顺朱儿只有十二个字,但写一张就要半刻,这对第一次握笔写字的金鼠姑来说是件身心都痛苦的事儿,才写三张,手指酸痛皆废,可是为了要一只粉一只蓝的鞋子,她忍痛也要写完。 “混蛋,混蛋,混蛋……”写到最后一张,金鼠姑头昏眼花,嘴里默念着混蛋两个字才勉强提着JiNg神写完。 最后一笔落下,安时礼放下书本,朝她走来,检查了一番:“不错,明日继续。” “买鞋。”金鼠姑舒缓僵y的手指,“一只粉,一只蓝的鞋子。” 安时礼把六张顺朱儿铺在案面上晾g笔迹,随后叫来一名奴哥去买两双绣有桃花和缀珍珠的鞋子。 奴哥福身应下,但问:“不知鞋儿买多大?” 安时礼yu用目光测量金鼠姑的足儿,但这种目光十分无礼,只一眼他便收回目光,不自在地回:“给她买的鞋,你看看她穿多大。” 竟是给个新来的洗衣娘买鞋!奴哥的心里好奇得痒蓬蓬,团这新来的洗衣娘和安时礼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,只恨身份低,不能多问一句,她忍着好奇心,走向金鼠姑,用手指量了量,不过一折再长一点儿。 测量以后,奴哥不敢g留片刻,嘿记大小,便去鞋铺买鞋了。 可惜金鼠姑运气不好,街上的几间鞋铺都早早关了门。 穿不到新鞋子,金鼠姑鼻子里哼声不断,无限伤心,夜晚洗衣服,捶衣服发气,一根棍子在手,把团软绵绵的衣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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