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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三百三十六章 制度完善  (第4/4页)
,就是一个合格的官员了。    人才的稀少,杨浩也不指望这些人能有什么太大的作为。    行政上如此,军政之上杨浩自然也会进行改革。    为了方便应对突发情况,杨浩将五州划分为三个军区,京师地区有御林军,西部三州为镇西军,北部二州镇北军,三军统领被称为大都督,官职一品,只不过这个大都督的领兵之权只有战时北赋予,平时的防御由地方军队军官掌控,但想要征讨山贼,或者其他原因的出兵行为,必须上报兵部,等兵部审批之后才能有所行动,否则便视为犯上作乱。    为了防止武国,维持自己的统治,杨浩可以说是处心积虑。    虽然没有降低武人的地位,但是对其进行了极大的权利限制。    在中央的权利中心,杨浩也进行了更为细致的权利划分。    文官从上至下,北分为九品,并借鉴后世的制度,实行三省六部制。    三省指中书省、门下省、尚书省,六部尚书省下属的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。每部各辖四司,共为二十四司。    三省最高长官为丞相,也就是说三省所对应则是左中右三个丞相。    中书省丞相,掌管行政,军政,监察之权。    门下省丞相,掌管机要,负责帝王日常生活,祭祀,出行,共议国政,并负责审查诏令,签署章奏,有否决之权。    尚书省丞相,掌管六部,可以说是三省中权利最大之人。    为了这三省能够相互节制,杨浩可以说是耗费了无数脑细胞才弄出这样的制度。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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